山东大学本科学位授予规定是什么
山东大学本科学位授予规定解读
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知名高校,山东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始终秉持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原则。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山东大学本科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帮助广大师生和家长了解学位申请的具体条件和流程。
一、学位授予范围
山东大学的本科学位授予范围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专业限于学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且同时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
二、学位授予条件
1. 政治素质: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2. 学术成绩: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已获得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已获得山东大学副署盖章的本科毕业证书。
3. 课程成绩: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不计毕业论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本科段平均成绩70分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和违规违纪记录。
4. 学位主干课程成绩:学位主干课程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5.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75分以上,且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6. 学位外语成绩: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语成绩要求。
三、学位申请时效
山东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证书签发后一年内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位授予程序
1. 学生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外语成绩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批,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
4. 公示与颁发:学位授予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学位证书。
山东大学本科学位授予规定旨在保障学术质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广大师生应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学校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